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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中科生物技研股份有限公司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遭指控性騷擾助理,司法院職務法庭在今年38婦女節當天改判罰俸一年約216萬元,引發婦女團體譁然。監委王美玉、方萬富今天表示不服判決,要求提起再審。另外,再審過程中還可能涉及隱匿公文,監察院也移請法務部偵辦。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遭指控性騷擾助理,遭監察院彈劾,司法院職務法庭雖然判決陳鴻斌免除法官職務,但他提起再審成功改判罰俸一年約216萬元,引起譁然。監察委員王美玉指出,再審法庭抹煞助理為了保住工作而被迫隱忍的背景,只引用助理承認有討好陳鴻彬的句子就引導到助理主動討好當事人的結果,完全與事實不符。王美玉更指出,陳鴻斌在第一次判決後火速以法官身分申請退休,職務法庭卻認為退休已經達到實質免職效果,根本混淆視聽。王美玉:『免職是懲戒處分,退休是公務員權利的行使,懲戒和權力,怎麼可以混淆視聽?』
監委方萬富則指出,審判長林文舟和陳鴻斌在行政法院曾同事達6年,本應聲請迴避,卻還是積極爭取擔任審判長。方萬富表示,職務法庭陪席法官謝靜慧曾經質疑林文舟代理公懲會委員長擔任審判長的適法性而寫了簽呈,但簽呈卻下落不明,經監察院要求後,司法院提出的簽呈卻與原件不同,對於這是否已經涉及隱匿公文,監察院也決定移請法務部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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